2023年东源县半江镇西溪研学生态走廊教学点工程项目磋商公告
来源:广东联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1-14
2023年东源县半江镇西溪研学生态走廊教学点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1127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3LXZB077 
项目名称:2023年东源县半江镇西溪研学生态走廊教学点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90236.98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完成期 最高限价
1 2023年东源县半江镇西溪研学生态走廊教学点工程项目  1项 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890236.98元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特定的资格要求: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取得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115日至 2023  年 11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1127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五、 开启
1. 时间: 2023 年 1127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3 年1114日至 2023 年1116日止。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 获取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获取本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提供《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lxzb.com/html/guide/down/)下载)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源县半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半江镇人民政府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联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联系方式:0762-3188009
发布人:广东联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