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 |
名称:连平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承办企业服务资格项目 服务范围:县各公共机构产生的如下物品:废纸(包括打印纸、报纸、杂志、书籍及其他纸制品)、废塑料、废轮胎、办公自动化与电器及专用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影音设备、厨房设备、监控系统、广播电视、影像设备、音响设备、机械设备、动力设备等)、以及其他可再生利用的废旧商品。 服务要求:①废纸、废塑料:由承办企业按协议定期或电话约定组织回收,并向各公共机构开具回收确认单,对回收的废纸、废塑料进行分拣分类、打包加工,交由专门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②办公自动化与电器及专用设备: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等,交由承办企业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回收处理。③其他废旧商品:可交由承办企业统一回收处理,具体由各公共机构与承办企业商定。 服务时间:自中标日起,每3年为一个服务周期,中标人当期按合同履约、回收过程没有违法违规的,自动延续下一服务周期资质。中标人实施过程中违约或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人回收资质。 服务标准:配备专门的回收人员、车辆和设施,提供回收服务,上门回收须统一配证,统一着装,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收购;在河源范围内有与回收量相应面积的经营场所;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相关法规、程序、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污染环境。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总分 | 排名 |
1 | 河源市大为再生资源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 40.40 | 23.00 | 24.00 | 87.40 | 1 |
2 | 河源市广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2.40 | 0.00 | 30.00 | 42.40 | 2 |
3 | 河源市源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10.10 | 0.00 | 27.20 | 37.30 | 3 |